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委的监督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本次选聘组织实施工作。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面向社会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简介附后)总经理4人、副总经理4人,分别为新安县宏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新安县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洛阳心安文旅融合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新安县昌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资格条件如下: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外,还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竞聘总经理职位须具有担任大中型企业、公司的投资管理、运营管理或中层正职5年以上工作经历;竞聘副总经理职位须具有担任大中型企业、公司的投资管理、运营管理或中层正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了解投融资规则,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强,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知识;
(3)具有领导决策能力,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具有强烈的市场意识,熟悉国内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在投融资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有较强能力;
(5)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
4、配偶已移居国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人员选聘程序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公开竞聘、考察、确定人选、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新安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417室),联系电话:0379-67282067。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应聘者在报名时请携带《新安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及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3、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开竞聘
根据本次选聘计划,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单。
(四)考察
根据本次选聘计划,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五)确定人选
县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初步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确定最终人选。
(六)公示
根据本次选聘计划,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选,按要求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为三年,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不能胜任的,解除聘用。
(八)薪酬待遇
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岗位薪资制,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基本工资按月兑现,绩效工资根据企业整体效益情况及个人工作绩效情况按年核发。薪酬标准参照同类县属企业领导人员执行,2021年末参考标准为总经理每年30万元以内、副总经理每年25万元以内。
相关附件下载:005ed5
附件:
原标题:新安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