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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人才是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生产力,也是常州崛起的最强的底气。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人才引领创新发展”战略,紧紧围绕“532”发展目标,助力“新能源之都”和“两湖创新区”建设,近年来我市不断出台人才新政,加大引才力度,主要政策概括为“一无六有”:
“一无”:就业落户无门槛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六有”:
一、人才引进有资助
1、对企业新引进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在常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300元、5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
2、对企业新引进的无本地自有住房的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在常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元、600元、800元租房补贴。
3、对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在常首次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前1年至后3年内首次购买常州商品房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经认定的人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政策支持。
4、对企业新引进毕业2年内的在常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大专人才,在常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300元的综合资助。
5、对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的毕业生,毕业当年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可获得首次缴存补贴300元;在次年7月份前缴纳社保累计满6个月,可再享公积金留常缴存补贴2500元。
6、对企业新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人才,分别参照全日制本科、硕士的条件享受生活、租房和购房补贴。
7、新来常州就业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办理常州人才专属地铁卡,自办卡之日起给予一年免费乘坐地铁通勤支持。
二、博士后进站科研有奖励
博士后进入我市博士后工作站和省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可以享受两年每月5000元,合计12万元的生活补贴;博士后进入我市市级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可以享受两年每月3000元,合计7.2万元的生活补贴;博士后出站后留常企业工作,缴纳满6个月社保的,可以享受20万元留常奖励。
三、大学生创业有支持
一是在常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可申请享受最高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是大学生创业者本人可申请享受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三是企业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6000元补贴,累计不超过18万元;四是进入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创业基地创业的可享受最长3年、每月最高1000元的租金补贴;五是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创业失败后,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失败社保补贴。六是大学生创业企业需要资金的,可申请20-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相应贴息。
四、研究生社会实践有资助
全国各地全日制高校在读硕博研究生到我市参加社会实践的,除用人单位给予生活补贴、安排住宿外,往返交通费由市财政承担,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完成课题项目的,给予2000-3000元课题奖励,同时给予指导老师带教补贴(1000-2000元)。
五、就业见习有补贴
不在单位参保状态,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大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到我市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见习单位原则上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月最低工资工资标准60%(常州市区标准:2490元×60%=1494元)的生活补贴,并统一为其办理单独工伤保险。
六、就业服务有保障
在高校、科研机构、高新区等人才集聚区,我市已规划建设10万套以上符合年轻人生活需求的人才公寓。在人才公寓中配套规划“青年驿站”,为来常就业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和就业咨询等综合服务。全市各级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就业指导、就业登记等服务;免费开展创业培训、项目论证、开业指导和跟踪辅导等服务;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登记和重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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