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与条件
1.学历要求:
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高等院校毕业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2017年起招录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相对应的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如未取得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2.年龄条件: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93年6月30日以后至2005年6月30日以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出生年月:1988年6月30日以后至2005年6月30日以前)。
3.教师资格要求:
中小学教师应具有与报考学段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学段。符合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与高中可互相通用。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教师资格证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条件: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考生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2。
5.对于与目录中专业(学科)相近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填写中文版主修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资格审核时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综合判断。
6.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7.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依据学科背景、课程方向,仅限报考小学阶段的学科职位,且须取得与职位专业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8.报考特殊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取得与职位专业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9.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等各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已就业人员需提供相应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在报名网站上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lyqhyn.zgrccp.com/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2.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27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27日18:00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反馈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修改信息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7日18:00。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依据。
4.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2023年6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2023年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5日9:00-2023年7月8日9:00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使用贯穿考试全过程,请妥善保管,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建议考生可多打印备份使用。
6.报考人员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因误报、错报、虚假填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人员报考,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的考生应于2023年6月25日至6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楼602室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其家庭低保证及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8.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历任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