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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某事业单位根据发展需要,现委托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临时工作人员。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聘用岗位及人数
1、综合辅助人员13名(男性),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行政文员2名(女性),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文、文秘等相关专业,要求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能够撰写材料;
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后至1998年4月30日前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政治思想可靠,工作作风过硬,吃苦耐劳,自愿从事综合辅助及行政文员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补录: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少年管教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引用记录的;
9、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有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聘用人员工资为基本工资2500元及绩效工资300元,缴纳五险。
四、招聘流程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详见附件、可另附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报名时间:2018年04月19日-2018年04月25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b区三楼招聘大厅11号玻璃房。